殘次品,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從事加工復出口業務,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嚴重缺陷或者達不到出口合同標準,無法復出口的制品(包括完成品和未完成品)。在實際生產中包括料件,半成品,完成品。對于企業來說,殘次品沒有太多價值,但從海關業務角度來看,保稅殘次品要折算成保稅料件,按原進口價格內銷補稅,不能擅自處理,殘次品與保稅成品,料件的管理沒有差異。企業眼中的垃圾,卻是實際業務中的“寶貝疙瘩”,不得不投入成本來保管和處置。殘次品要分門別類保存,詳細記錄數量,企業為此要增加倉庫面積成本,人員管理成本。殘次品處置回收價格很低,但補稅價格要按照料件原進口價格,企業承擔很大的稅金成本。例如一些損壞的電子元件,體積小價值高,幾個紙箱就能裝下,要補稅上萬元甚至是十幾萬元后才能廢棄。電子元件廢棄回收價格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反倒是它們的包裝材料,如塑料盒和紙箱更值錢。
海關從2021年7月在全國9個海關推廣的殘次品管理改革試點將給企業帶來非常大的優惠。按照創新規定,加工貿易企業可以根據生產經營實際,對無法內銷或者退運的加工貿易殘次品,在向海關申報后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過無害化銷毀處置方式改變其物理、化學和生物等特性,并按銷毀處置后的貨物報驗狀態申請補稅。此舉既遵循國際環境保護通行做法,也符合企業生產經營實際,有助于企業降低經營成本、提升市場競爭力。通俗一點說就是把殘次品壓成碎片后,按邊角料價格內銷補稅。例如碎塑料,碎金屬,碎玻璃等等,這些邊角料的價格遠遠低于料件原來的進口價格。例如原來上百萬元的集成塊,壓碎之后可能只值幾百元。將為企業節省大量的稅金成本。
據海關廣東分署介紹,在深圳海關自貿區和特殊區域發展處、南頭海關和惠州海關的聯合推動下,伯恩光學(惠州)有限公司等4家惠州企業成為了深圳海關首批享受加工貿易殘次品銷毀處置改革試點紅利的加貿企業。自試點改革啟動以來,參與試點企業已累計辦理加工貿易殘次品銷毀處置32票,涉及殘次品4834.78噸,耗用保稅料件金額17.58億元,如果按原價補稅,關稅和增值稅在3億元左右。將近1年時間,4家試點企業,就可以節省3億元稅金成本,可見這項優惠措施力度之大,是以往任何措施都難以企及的。
正因為是如此重大的改革,更需要細致周密的安排,希望海關能夠盡快總結試點經驗,擴大試點范圍,直至全面實施改革,為全體加工貿易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優惠。但是反過來想,海關和國家也將流失很大的稅收來源,這種壯士斷腕式的重大改革,無疑要經受各種考驗和阻力,是否能順利落地,還要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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