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共同制定方案
所在綜合保稅區管委會(或地方派駐行政機構)牽頭商務、海關、環保等部門共同制定包含企業已具備相應條件、各部門舉措、明確壞件舊件及邊角料處置期限、維修終止情形的維修方案。
入區維修企業應具備的條件包括:遵守環保、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制定維修操作規范、安全規程和污染方案,履行達標排放、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等義務;建立固體臺賬,通過固體申報所產生固體的種類、數量、流向、存儲、利用和處置等信息;建立符合海關要求的制度和計算機,能夠實現對維修耗用等信息全程跟蹤;與海關聯網并按照要求進行數據交換;能對前述待維修貨物、壞舊件等五類產品進行專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