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5點,在黃埔海關隸屬老港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區內,放置著5個集裝箱裝載著黃埔海關查獲并責令退運的119.5噸“洋垃圾”。現場船舶監管關員在仔細核對集裝箱及封條準確無誤且完整無損后,向碼頭下達了裝載指令,裝載著該批退運“洋垃圾”的船舶駛離老港大碼頭。
7月22日,海關關員通過船載gps定位系統,對船舶軌跡予以回放查看,確認該船舶已按預定軌跡、預定時間退運出境,實現對其裝載離境的全程監督。
此次退運“洋垃圾”是黃埔海關依托“來往港澳小型船舶監管系統”,運用艙單安全準入風險防控機制,聯防聯控查獲的口岸漂移走私進口“洋垃圾”案件。今年年初,老港海關在為一票申報為“再生尼龍膠”的貨物辦理通關手續時發現,系統提示該集裝箱裝載固廢曾被某海關退運,老港海關結合該票貨物的關鍵信息進行比對分析,認為其存在“洋垃圾”偽報品名轉移口岸走私進口的重大嫌疑。黃埔海關緝私部門與現場查驗部門立即對5個集裝箱進行徹底查驗并移交鑒定, 經專業鑒定,實際到貨為己內酰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品,屬于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該關緝私部門隨即立案并抓獲涉案嫌疑人。(濮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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