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監管方式代碼和適用范圍之貨樣、廣告品
一、定義及代碼
進出口貨樣是指專供訂貨參考的進出口貨物樣品;廣告品是指用以宣傳有關商品的進出口廣告宣傳品。
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價購或價售進出口貨樣廣告品,監管方式代碼為“3010”,簡稱“貨樣廣告品A”。
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單位)進出口以及免費提供進出口的貨樣廣告品,監管方式代碼為“3039”,簡稱“貨樣廣告品B”。
二、適用范圍
上述監管方式除以上定義所述范圍外,還包括寄售代銷貿易中外商免費提供的貨樣廣告品。
下列情況不適用本監管方式:
(一)暫時進出口的貨樣、廣告品,其監管方式為“暫時進出口貨物”(2600)。
(二)駐華商業機構不復運出口的進口陳列樣品,其監管方式應為“陳列樣品”(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