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對進口智利羊肉的包裝要求
產品必須用符合中國、智利和國際衛生標準的全新材料包裝,且應有單獨的內包裝,內包裝上應當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西班牙文標識,標明品名、產地國、生產企業注冊編號、生產批號;外包裝上應當以中文標明產品名、產品的規格、產地(具體到州/省/市)、生產企業注冊編號、生產批號、目的地(目的地應當標明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日期(年/月/日)、保質期限、貯存溫度等內容,加施智利官方檢驗檢疫標識。預包裝肉類產品還應符合中國關于預包裝食品標簽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產品從包裝、貯存到運輸的全過程,均應符合中國和智利的相關衛生要求,防止受到致病微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染。運輸工具應清潔無污染,運輸產品時應避免日曬、雨淋,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或影響產品質量的物品混裝運輸。產品貯存和運輸應在相應的溫度條件下進行,冷凍羊肉的中心溫度不應高于零下15℃,冰鮮羊肉中心溫度介于零至4℃。產品裝入集裝箱后,在智利官方監督下施加封識,封識號須在獸醫衛生證書中注明。運輸過程不得拆開及更換包裝。
輸華冰鮮真空或非真空包裝羊肉(不論是否氣調包裝)應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智利包裝衛生標準,出口商應確認保質期并在包裝上明確標識。輸華冰鮮真空包裝羊肉保質期不超過120天。輸華冰鮮非真空包裝羊肉保質期不超過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