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審價:
通過審單中心的審核,進口人就可以向現場通關科提交紙質申報單和隨附單證;經過通關科審核無誤,海關將據此計算應繳稅款。
如審單中心無法根據申報的電子數據確定應稅貨物的完稅價格,會將該票報關單的審核轉崗到現場海關通關科或驗估中心進行驗估作業。
需要進出口人進行進一步解釋說明的,海關會制發“價格質疑通知書”并送達進口人,通知其就存在的疑點進行解釋。
進口人應當提供“價格質疑通知書”所要求補充提供的資料,如實填寫“價格補充申報單”,配合海關驗估人員確定應稅貨物實際狀態和完稅價格的工作如果進口人的解釋說明仍不能解除海關的疑慮,或者在期限內不向海關提供所要求的單證資料,海關會制發“價格磋商通知書”并送達進口人,要求其與
商。經過磋商,海關認為進口人的申報價格不符合成交價格條件的,將按有關規定對應稅貨物進行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