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運人托運貨物應向承運人填交貨物托運單,并根據國家主管部門規定隨附必要 的有效證明文件。托運人應對托運單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托運人填交的貨 物托運單經承運人接受,并由承運人填發貨運單后,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
2.托運人要求包用飛機運輸貨物,應填交包機申請書,經承運人同意接受并簽訂包 機運輸協議書以后,航空包機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簽訂協議書的當個人,均應遵守 民航主管機關有關包機運輸的規定。
3. 托運人對托運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包裝標準包裝;沒有統一 規定包裝標準的,應當根據保證運輸安全的原則,按貨物的性質和承載飛機等條件包 裝。凡不符合上述包裝要求的,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4.托運人必須在托運的貨件上標明發站、到站和托運人、收貨人的單位。姓名和地 址,按照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標標志。
5.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托運人應在托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
全方位分析開艙時間、截補料時間、截關時間和截放行條時間貨物運輸出口操作實務(三)大連周水子機場海關查獲大量違規攜帶進境“洋種子”紀念海關恢復征稅30周年座談會發言摘登美國芯片進口報關公司_一般貿易進口芯片連云港口岸開展海上聯合巡航執法山西省進出口企業發展有了“風向標”